Industry information
2021
2021年5月14日,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苏省地标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DB32/4041-2021,该综合排放标准将在2021年8月1日实施,实施后相关的涉VOCs排放指标有所统一。
2020
2020年8月份,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发函: 关于转发《蓄热式焚烧炉(RTO炉)安全要点》(通应急函[2020] 13号),内容为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的8项RTO炉安全要点,要求相关部门及企业贯彻落实。
2020
2020
6月24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《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》的通知,《方案》提出通过VOCs攻坚行动,VOCs治理能力显著提升,VOCs排放量明显下降,夏季O3污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。
2019
2018
摘要:焦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,在煤气冷凝及化产回收区域,大量含有苯、甲苯及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气体排放到空气中,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。常用的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治理措施主要分为排放源头控制和排放末端治理两大类,排放末端治理包括吸收法、吸附法、燃烧法、光催化氧化法、等离子技术。针对VOCs废气排放不同的特点,确定合适的方法,才能取得良好的处理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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